In 美国诉. 干草, 联邦探员在奥巴马的正前方安装了一个电线杆式摄像机. 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对海的家进行了监视. 在海的门廊、前院和车道上住了将近十个星期. Mr. 海对这种未经授权的监视提出了质疑, 认为这种对一个人的家进行长期不间断的视频监控会泄露高度敏感的信息,构成了第四修正案规定的搜查. 我们同意.

还有全国公民自由联盟, sbobet篮球, 电子私隐资讯中心, 布伦南司法中心, 以及民主与科技中心, 我们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陈述书,敦促第十巡回法院长期维持这一判决, 连续杆式摄像机监控一个人的家和宅邸, 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 违反了宪法第四修正案赋予我们在家中不受无理搜查的权利. 我们的简报还认为,授权无证, 对一个家庭进行长时间的杆状摄像头监视,会对那些没有财力设置昂贵的围栏或以其他方式将自己的家挡在公众视线之外的人不利.

不幸的是, 第十巡回法院站在政府一边, (错误地)推断,如果摄像头只能捕捉公众视野内的活动,那么杆状摄像头监控就不属于第四修正案的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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